各有关部门:
根据我院诊改工作总体安排,现需专业、课程、教师、学生等层面编写自我诊改报告。
1.专业层面和课程层面诊改报告由教务处牵头完成;教师层面诊改报告由人事处牵头完成;学生层面诊改报告由学生处牵头完成。
2.各专业诊改报告和各课程诊改报告由各系部组织相关人员完成。并以系部为单位分类汇总后上报,各专业自诊报告上交教务处宋阳处,各课程自诊报告上交系部办公室汇编留存。
3.请教务处、人事处、学生处将专业、课程、教师、学生等层面诊改报告于2018年1月31日前上报质量管理中心马涛处。
附件:
1.专业层面自我诊改报告参考格式.doc
2.课程层面自我诊改报告参考格式.doc
3.教师层面自我诊改报告参考格式.doc
4.学生层面自我诊改报告参考格式.doc
5.各专业自我诊改报告参考格式.doc
6.各课程自我诊改报告参考格式.doc
质量管理中心
2018年1月8日